為做好體育學院(以下簡稱“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體育碩士)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江蘇省相關文件要求及《常州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人為本,優(yōu)化考生服務;堅持加強領導,確保安全平穩(wěn)的基本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包括學院黨政班子成員、紀檢委員、學科帶頭人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王紀信、沈綱;
副組長:孟令剛、咸東進、桑月標;
成 員:徐勤兒、何秋鴻、郭建強、趙慧娣、簡波、趙博、劉江山、郝陽陽;
秘 書:李雯玥、戴珍榮。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下,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包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遴選人員組建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組織人員培訓演練,審定具體復試安排和名單,監(jiān)督管理復試過程,審核擬錄取名單,及時公開相關信息,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各類問題和爭議等。
(三)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制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復試程序,并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按照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和復試安排具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
(四)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應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相應職責,堅決杜絕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guī)則。參與復試人員均須簽訂《研究生入學考試涉密人員保守秘密責任書》。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專業(yè)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中包含推薦免試生。
四、復試分數(shù)線及名單
(一)復試分數(shù)線不低于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國家A類地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最低分數(shù)線為總分304分、單科(滿分=100分)36分、單科(滿分>100分)108分。
(二)學院采取差額形式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實際合格生源數(shù)組織復試。復試名單和復試安排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另行公布,并由學院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網絡等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留存通知記錄資料。
五、復試方式及時間
(一)復試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復試方式進行。
(二)復試時間
具體安排如下(如有變更將及時通知):
復試項目 | 時 間 | 地 點 |
報 到 | 2025年3月25日13:30-16:30 | 體育學院 (武進體育館) 151辦公室 |
筆 試 | 2025年3月25日18:00-19:00 | 科教城校區(qū) (西區(qū))W2408 |
同等學力加試 | 2025年3月25日19:10-21:10 |
外語測試 | 2025年3月26日 08:30-12:00(運動康復) 13:30-16:20(體育教學、運動訓練、 社會體育指導) | 科教城校區(qū) (西區(qū))W2405 |
綜合素質面試 |
技能測試 | 2025年3月26日16:30-18:00 (體育教學、運動訓練) | 常州大學體育館(武進體育館)、 西區(qū)體育場 |
六、復試資格審查
(一)學院在組織考生復試前,指定專人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的審查,嚴格采取人證識別、人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shù)據(jù)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申請加分和報考專項計劃等考生身份的審核。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不予復試。
(二)按有關收費文件規(guī)定,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人(繳費指南見附件1)。未按時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繳費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繳復試費不予退還。
(三)學院在復試報到時核驗考生相關材料,請考生于3月25日報到時,攜帶以下材料至現(xiàn)場(按序整理,復印件需留存?zhèn)洳椋?/span>:
1.考生誠信現(xiàn)場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下載打印,本人手寫簽字)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3.考生初試《準考證》(可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
4.學歷、學籍證明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完整注冊的學生證,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考生,須提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
(4)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加蓋公章)。
6.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見附件3,思想政治考核表須由考生人事所在單位基層黨組織或人事組織部門填寫,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填寫,無學習工作單位的考生由人事檔案托管單位、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的黨組織填寫)。
7.復試費繳納證明(截圖復印件)。
8.科研成果、運動員等級、裁判員等級等能夠證明個人能力和潛能的相關材料。
(四)未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隱瞞身份、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提交虛假材料的,取消復試資格。如錄取后發(fā)現(xiàn),則取消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七、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復試科目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加試等部分,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yè)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xiàn)。
(一)復試主要內容
復試總分200分,由外語能力測試(滿分50分)、復試科目考核(滿分50分)、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三部分組成,復試不合格者(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1.外語能力測試包含英語聽力及口語能力測試,時間為5分鐘/生。采取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測試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
2.復試科目考核(筆試)依據(jù)《常州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簡稱《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時間為60分鐘,選擇考核《體育概論》《運動解剖學》之一。具體參考書目如下:
學科(專業(yè)) | 復試參考書目(含同等學力加試) |
體育(0452) | 《運動解剖學》第三版,李世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
《體育概論》,楊文軒、陳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
《教育學原理》第一版,《教育學原理》編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
3.綜合素質面試考察包含專業(yè)知識的問答、本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經歷,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個人心理特征、誠信狀況等,時間為20分鐘。
綜合素質面試中,體育教學、運動訓練方向將進行專項運動能力測試(滿分20分)。考生自主選擇 1 個運動項目參加專項運動技能考查,于2025年3月23日前將所選擇的運動項目名稱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我單位審核。(郵箱地址:291974839@qq.com;郵件名稱注明:考生編號+考生姓名+所選擇運動項目名稱)。審核結果將以郵件形式告知考生。專項運動技能考查的時間將在綜合素質考核后進行,具體地點將在報到時告知考生。屆時請體育教學、運動訓練方向考生根據(jù)要求到達指定場所進行專項運動技能考查,自行準備專項技能考查所需運動服、運動鞋等,器械類將由學院統(tǒng)一準備(特殊器械自備)。
(二)考生相關要求
復試時考生須準備好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初試準考證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嚴格遵守復試考場紀律。在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意外情況時,應立即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處理。
(三)組織管理要求
(1)建立“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
(2)復試小組成員應按照復試小組事先制定的復試考核要求及評分規(guī)則等,現(xiàn)場獨立評分。
(3)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保證視頻和音頻清晰,復試后上交研究生院留存?zhèn)洳椤?/span>
(4)復試小組在面試過程中不得承諾考生是否被錄取。
(5)復試評分記錄表、考生作答情況、試卷等紙質材料復試結束后由各學院按照專業(yè)密封,復試小組組長、分管院長簽字后交研究生院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其他原始材料由學院集中保管。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院在復試階段嚴格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并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jù)。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加試
對符合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國民教育序列專科畢業(yè)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應采用筆試方式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按照《招生簡章》,我院體育碩士加試課程為《體育概論》《教育學》)。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低于50分者,不予錄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工作由學院自行組織,考試的組織與監(jiān)考要求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考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八、調劑工作
學院根據(jù)學校下達招生計劃,將適時公布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方向的缺額,并開展調劑工作。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若更換專業(yè)、學習方式都視為調劑考生,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簡稱“調劑系統(tǒng)”)進行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國家線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調劑程序
1.學院提前制定調劑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應明確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錄取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guī)則)、咨詢渠道等信息。
2.研究生院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公布調劑缺額及要求。
3.考生登錄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
4.學院登錄調劑系統(tǒng)擇優(yōu)選擇符合條件的考生并發(fā)放復試通知。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
5.考生登錄調劑系統(tǒng)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復試,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
6.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tǒng)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7.考生登錄調劑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
8.調劑系統(tǒng)每次開放,接受考生申請的時間不少于12小時。
九、體檢安排
體檢工作安排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執(zhí)行。
十、錄取工作
(一)錄取程序
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錄取總成績(初試與復試成績綜合情況)在相應學科專業(yè)的排名、招生計劃、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研究生院統(tǒng)一對外公示,經教育部最終審定后,向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二)錄取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成績占50%和復試成績占50%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2)*50%
(三)錄取類別說明
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學后要調完整人事檔案(全脫產學習,人事關系轉入我校,且無固定工資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在培養(yǎng)期間不享受助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入學后不轉人事檔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四)保留入學資格
由于教育部規(guī)定保留入學資格的錄取考生占當年的招生計劃,且其名單必須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通過。因此,需要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在錄取前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五)錄取資格復查
對在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
(一)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推進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實行招生全過程公示制度。學院公開的信息嚴格按照研究生秘書初審,分管領導終審的程序進行,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杜絕公開信息錯誤。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學院及時將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工作安排、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當參加復試考生提出質疑時,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相關信息及材料需存檔備查,并明確責任人。
(三)研究生院負責將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在相關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十二、其它事項
(一)督查復議。學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長為組長,研究生院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員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加強對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監(jiān)督和檢查。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要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相關規(guī)定,依法正確履行各自的職責,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學院加強考研輔導活動監(jiān)管和整治,嚴禁本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復試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對徇私舞弊者追究責任。
對復試錄取中出現(xiàn)的爭議,考生可實名向學院提出申訴,若再有爭議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訴,必要時研究生院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由領導小組作出裁決。學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學校咨詢及舉報電話:0519-86330238、86330025。
(二)學院招生聯(lián)系人、電話及郵箱,李老師,0519-86330312,291974839@qq.com。
(三)本細則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政策法規(guī)為準。本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
常州大學體育學院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復試繳費指南.docx
附件2:考生誠信現(xiàn)場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3:常州大學2025年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docx